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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线下导游自由执业业务是在国家旅游局确定的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区域内,经试点地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线下旅游机构。提供线下导游自由执业的机构,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国家旅游局备案。关于导游开展自由执业的收益来源,主要来源于消费者支付的导游服务费和自愿支付的小费,试点机构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根据导游开展自由执业的业务量和消费者的评价,给予在本平台开展自由执业的导游额外补贴。关于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国家旅游局已经制定了《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启动了第三方机构对试点情况的动态评估,以便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推广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记者:多年来,业界对于一些省市禁止外地导游在本地区执业有着争议之声,这种做法是否会在改革中得以改变?负责人:建立导游执业的地区壁垒是部分省市错误的做法。此次改革将坚决取消导游异地执业壁垒,清除各地违法设置的导游异地执业障碍,真正把导游选聘管理权限放归市场,通过市场调节和企业自主选择,使导游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合理分配,促进导游流动更加开放化、导游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 [5]